当救人遭遇“保护现场”
2008-05-12 07:16:37.0
当救人遭遇“保护现场”


  武汉72岁的张太婆过马路时,被面包车撞倒在地,当场昏迷。肇事司机为保护现场,只拦过路车,可连续拦了七八辆,没有一辆愿意帮忙。10分钟后,一辆巡查车路过,才将太婆送到医院抢救。(《武汉晚报》)。

  保护现场和人的生命产生矛盾的时候,无疑应当选择后者。当然司机有苦衷。首先,保留现场完整是最终认定车祸责任的依据;其次,移动了车辆,可能会影响到日后的理赔。司机的考虑不能说不对,可他只考虑自己的利益,客观上加大了伤者的风险。其实还有其他的选择,比如拨打120;用照相器材及油漆记录被移动的物品原先的位置。实在不行,还可以寻找目击证人。面对生命,其他东西都不重要。

  乔志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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